音频解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 城市工作方案(修订版)》 解读文本
发布时间:2022-02-28 发布机构:管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的工作部署和省、市食安办统一工作安排,管城回族区全力迎接2022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验收。为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现将有关重点工作解读如下:

一、创建宗旨

解决问题、提升能力、展示形象、群众满意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创新引领,突出亮点

全员参与,共治共享

植根民生,群众满意

三、总体目标

1.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

2.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3.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0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实现双提升。

4.三年内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三年内发生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校园食品安全等事件,引发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5.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6.力争成为通过国家食安办评价验收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区。

四、主要任务

统筹完善加强责任体系、监管执法体系、信息共享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社会共治体系等五大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积极推进食用农产品源头控制工程、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工程、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食品检验检测能力扩充工程、食品监管执法人员装备设施提升工程、监管信息化扩展工程、立体化科普宣传工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应急工程、食品安全追溯工程等十项食品安全保障工程着力解决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食品行业“潜规则”专项整治、食品“三小”规范整治、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专项整治、食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提升整治等五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提高食品“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确保“产”得安全、“管”得到位、“吃”得放心。

五、实施步骤

《创城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职责,将任务细化、分派到各相关单位的同时,依据工作实际制订了完成时间节点,旨在有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实施。

全面创建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推进创建工作任务落地

自查自评阶段: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创建工作自查自评

省级初评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迎接省食安办初评验收

国家验收阶段:2022年7月—2022年12月,迎接国务院食安办评价验收

 

解读机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管局综合协调科科长王媛媛

联系电话:68062356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