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3〕284号)要求,我区法制部门对2007—2013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保留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通知。
附件:1.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