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刻吸取2015年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巩固近年来开展的提升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的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成果,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33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7〕126号)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坚守安全红线,坚持标本兼治,注重远近结合,深化改革创新,健全体制机制,强化法治,明晰责任,严格监管,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辖区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进一步摸清并得到有效管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进一步理顺、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制进一步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应急救援能力得到大幅提高,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组织领导
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由办事处组织领导,并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各项工作。有关单位根据行业实际,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四、时间进度和工作安排
2017年3月开始至2019年11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阶段(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按照总体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细化措施;要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动员部署,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二)整治阶段(2017年5月至2018年6月开展深入整治,并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深化提升)。各社区要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期完成。
(三)验收阶段(2019年11月)。办事处将对辖区危险化学品开展情况进行验收。
五、治理内容、工作措施
(一)全面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
1.全面摸排风险。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安委〔2016〕7号),各社区认真组织摸排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摸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档案。
2.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各社区认真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排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二)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以上事故
1.加强高危化学品管控。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全过程管控。
2.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控。督促有关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对重大危险源实施重点管控。
(三)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1.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管责任体系。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系统监管。
2.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能力。
3.强化行业主管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安全监管责任。
(四)依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加强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督促企业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自觉性、主动性。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不同行业特点,积极采取扶持措施,引导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强化依法行政,注重部门联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规范检查内容,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执法检查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依法严厉处罚危险化学品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4.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建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加大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
(六)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能力
1.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力度,明确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
2.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助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持续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增强监管效果。
(七)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工作
1.进一步规范应急处置要求。制定更加规范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规程,完善现场处置程序,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安全施救、有序施救,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避免发生事故,推动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应急处置。
2.强化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能力建设。按照省危险化学品应急能力建设法规标准,建立快速反应、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强化应急救援能力。
3.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管理。简化、完善危险化学品相关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演练要求,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演练,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工作要求
(一)辖区有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有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