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区大气污染治理,确保完成全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按照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依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管城回族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实施方案》,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对重点领域污染源的治理管控,采取超常规手段,奋力冲刺30天,力争完成市定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领导小组。
组 长:马建军 街道党工委书记
陈瑞勇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李晓寒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丁朝昔 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张海涛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彦保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杨 帅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志强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万选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茹 街道党工委委员
董清贞 办事处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高珊珊 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杨需杰 办事处主任科员
成 员:崔念嫱 党政办主任
孔令男 党建办主任
王 红 人事科主任
王雨玲 监察室主任
姚 佳 财政所所长
彭 刚 社管办主任
王 坤 经管办科长
秦 平 安全办主任
韩欣妤 综治办主任
王雪燕 司法所所长
段朝阳 信访办主任
赵建涛 城管科科长
赵 洁 卫计办主任
包淑杰 陇一社区书记
秦 哲 陇一社区主任
张 柯 陇二社区书记、主任
张 沛 陇三社区书记、主任
任景贤 紫荆社区书记、主任
李世魁 陇新社区书记、主任
刘国伟 郑新里社区书记、主任
史昆鹏 新郑路社区书记、主任
马爱红 紫薇社区书记、主任
宋海龙 黄金叶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督导问责、联合执法和重点区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一)督导问责组
组 长:张海涛
常务副组长:刘志强、张茹
副 组 长:王雨玲、赵建涛、崔念嫱
成 员:监察室、城管科、党政办及相关部门人员
办公室设在城管科,由赵建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任务:主要负责发现问题、交办问题,并督办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24小时对辖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监测数据进行监控;在数据异常或发生重污染天气时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并将结果上报专责小组组长;建立异常数据台账,记录处置情况;对上级发现交办问题进行问责。
(二)联合执法组
组 长:刘志强
副 组 长:赵建涛
成 员:城管科及执法中队
办公室设在城管科,由赵建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任务:执法组采取三班轮流上岗的方式,全天候24小时开展辖区内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工作,主要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污染源进行日常巡查排查,处理存在问题。
(三)烟厂站点重点区域专责组
组 长:刘志强
副 组 长:赵建涛
成 员:城管科及各社区人员
办公室设在城管科,由赵建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重点区域:1.烟厂监测点半径一公里道路范围:北至金水区交界,东至东明路,南至城南路,西至管城街。
2.烟厂监测点半径三公里道路范围:北至金水区交界,东至玉凤路,南至陇海铁路,西至人民路。
主要工作任务:负责城区重点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问题的巡查发现与督导交办。
三、管控措施
在严格落实《郑州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背水一战决胜60天行动方案》及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冲刺30天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以下措施。
(一)严格实施“限土令”
1.全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工地(包括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等)一律停止土石方作业。在“一长三员”的监督下,严格落实覆盖措施,以及封土后的清扫、洒水等工作,切实减少工地内部及周边积尘。
2.已经批准30项民生工程的,重新组织复核,不属于现实民生急需的要停工。已经批准施工,但未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整顿15天进行限期整改,并纳入施工企业黑名单,依法处罚;限期仍未整改到位的,直接纳入封土名单。
3.实施“封土行动”的施工工地和经批准可以进行土石方作业的施工工地,由城管科牵头,同相关单位建立台账,明确属地分包领导和监管责任人、办事处分包领导和督查责任人;每个施工工地属地监管责任人不少于2人,驻工地24小时监管;每个施工工地督查责任人不少于1人,全天候督导。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二)强化渣土车管理
4.经批准同意土石方作业的施工工地,在渣土运输前,应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上报渣土运输方案,包括渣土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处置场所等,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审核后,报区攻坚办,区攻坚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商,会商批准后方可实施渣土运输,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具有全封闭的新型智能环保车辆,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线路运输和装卸。其他工地一律禁止渣土车使用。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三)强化道路保洁
5.按照道路保洁分工,城管科建立道路保洁台账,明确属地分包领导、保洁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就近划片包干,进行全天候巡查。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四)严格落实重型车辆禁行要求
6.落实市政府机动车限行措施,12月4日起实施。
7.由城管科牵头,配合交警对拦截的渣土车进行检查。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五)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
8.严厉查处在禁用区域内违反规定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劣质油品、冒黑烟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行为;对建成区所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各类施工项目和工厂、物流等企业集中整治,联合执法部门实行“拉网式”执法检查。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六)强化油品质量监督
9.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普通柴油和质量不合格油品行为,抽检率不低于10%,确保辖区销售的车用汽、柴油达到国六标准要求。
责任领导:刘志强、刘万选
牵头部门:城管科、经管办
责任部门:城管科、经管办、各社区
(七)严格实施错峰生产
10.明确错峰企业清单,12月1日,纳入清单的错峰企业全部停产。已完成提标改造的,严格限产,依据管控的要求,视情调度停产。
责任领导:刘万选
牵头部门:经管办
责任部门:经管办、各社区
(八)严查散煤销售及“双替代”工作
11.从12月1日起,组织开展散煤流通集中检查30天专项行动,加强流通环节监管和查处,严禁外省、外市劣质煤流入,严禁劣质煤流通。联合执法部门对发现违规运输散煤的车辆,一律查扣并依法进行处罚;对违规销售散煤的网点、单位,一律取缔,依法从严处罚并查没散煤。
12.从12月1日起,对已经完成“双替代”项目、仍违规使用散煤的用户,没收散煤燃烧设施;对发现散煤燃烧大面积反弹、大量住户骗取“双替代”补贴的各社区及相关人员依规给予党政纪处分。组织对“双替代”用户逐一入户确认、核查、签字,谁入户谁负责,确保“双替代”到位,不出现散煤复烧。
散煤销售责任领导: 刘志强
牵 头 单 位: 城管科
“双替代”责任领导:刘万选
牵 头 单 位:经管办
责 任 单 位:城管科、经管办、各社区
(九)强化“六小门店”及市场油烟燃煤治理
13.开展油烟燃煤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对全辖区餐饮油烟燃煤治理设施进行集中检查,对油烟净化设施不能正常使用、长期未清洗的责令停业整改,确保所有餐饮行业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同时,对“六小门店”及市场开展燃煤集中检查,确保无燃煤。
“六小门店”责任领导:丁朝昔
牵 头 单 位:党建办、城管科
陇海市场责任领导:张海涛
牵 头 单 位:监察室、城管科
二里岗市场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 头 单 位:城管科
责 任 单 位:各科室、各社区
(十)严格查处违法涉气工业企业
14.凡被国家、省、市各级督导组新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由属地政府负责,责令立即停产整改至12月31日。对VOC企业、纳入治理的无组织排放企业未完成治理的,以及应纳入而未纳入的VOC企业、无组织排放企业、达不到治理要求的,一律停产。
15.“散乱污”企业纳入台账的按要求取缔、整治到位,未
到位或新发现的一律取缔。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十一)开展“全城清洁”行动
16.从12月1日起,深入开展城市积尘清扫和冲洗,每周至少开展1次符合要求的清洁城市行动。办事处、各社区设立一街一巷清扫员,每周组织一次全民大扫除活动,全面清洗公共设施、道路、楼院、场区、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结合大扫除,城市楼顶每周清洁一次,彻底清除楼顶积尘和垃圾。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十二)严格控制焚烧污染
17.坚持每天对辖区焚烧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行为,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坚决遏制露天焚烧枯枝落叶、垃圾等行为。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十三)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
18.加强研判分析,在预测将出现污染天气时,要按照提升一级的原则,扩大管控范围,提前3天启动预警响应,确保不出现500以上爆表情况。
责任领导:刘志强
牵头部门:城管科
责任部门:城管科、各社区
(十四)社区楼院治理
19.对社区楼院内的散乱污、环境卫生、燃煤及楼顶清洁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责任领导:李晓寒
责任部门:各社区
(十五)安全生产、辖区稳定保障
20.对辖区楼院、重点区域及各行各业等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等工作不出问题;加大综合治理、人防技防等力度,提高见巡率及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保证全辖区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杨帅、董清贞
牵头部门:安全办、综治办
责任部门:安全办、综治办、各社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分管领域责任领导每天督查大气污染防治不少于1次;带班领导对当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监管督导;按照分工每周召开不少于2次班子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二)明确责任
每一项管控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各项驻场监管人员要严格检查监督封土、停产、限产、禁运、禁行等执行情况,要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督查人员做好督查记录并签字。
(三)强化督导
区下派督导组联合办事处督导组实行24小时督查。按照驻场要求,主要督导各项工作要求是否落实到位。
(四)强化调度
12月4日起,实行日调度、日报告、日例会工作制度。各相关部门每天下午5:30前,上报当天工作落实情况、督查情况。
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