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民字﹝2016﹞19号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关于转发《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民政所、街道办事处街政科:
现将《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郑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内 部 明 电
签批
发往 见报头 盖章
等级:特提 郑民明电〔2016〕83号
郑州市民政局
关于做好汛期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经开区、高新区社会管理服务局,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
目前,我市即将进入主汛期,据国家和省气象专家预测,受史上持续最长的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今年我国南北方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很大。今年汛期,黄河流域、淮河流域降水异常偏多的可能性较大,我市极有可能出现强降雨等极端灾害性天气,极易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汛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本着对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切实加强对防汛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救灾工作无小事,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动、灾民自救”的
(共3页)
工作原则,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抗大洪、救大灾的准备工作,把防汛救灾工作当作当前一项中心任务,摆在重要位置。要认真落实救灾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汛期救灾应急工作预案,确保救灾工作有序进行。
二、高度重视汛期灾情的上报工作。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与国土、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的协调,认真做好灾害的预测、预警和预防工作。同时,各单位要尽快熟悉掌握新的灾情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当灾害发生后,各级民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赶赴灾区核查灾情,按照新的《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规定,准确填报灾情,并在第一时间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决不能发生延报和漏报问题。
三、做好汛期救灾物资的储备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救灾储备物资的检查、清点工作,按照本地自然灾害风险、特点和救灾物资需求,抓紧做好物资采购和储备,补充、充实救灾储备物资,确保在灾害发生后,所需救灾物资及时到位,切实保障紧急避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灾区人心安定,社会秩序稳定。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安全规范使用。各级民政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资金分级承担的救灾工作机制,积极协调本级财政部门,落实好灾民生活救助预算资金和救灾工作经费,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助。要严格灾民救助对象核定规程,准确核定各类救助
对象,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准确区分救助需求,实行台帐管理,分类施救。要按照“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要求,严格资金拨付、发放程序,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准确、足额拨付到位。要主动配合财政、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对救灾资金的分配、发放和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救灾资金规范运行、安全使用。
五、严格汛期值班制度,确保通讯畅通。汛期值班是做好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传递灾情信息的重要途径之一。各县(市)、区要牢固树立防汛救灾事关大局、人人有责的思想,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备勤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在岗在位,确保固定电话、传真机和救灾人员手机联络畅通。日常工作中,要及时登录“全国民政救灾即时通讯系统”,随时接收灾情信息。对本辖区发生的重大灾情,要按照《河南省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上报,保证汛情及时上传下达。
责任重于泰山,使命高于一切。各级民政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做好2016年汛期救灾准备工作。
郑州市民政局值班电话:67178773
郑州市民政局救灾处电话:67170005
传真:67178721
网址:zzjzjjc@sohu.com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