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民政局
转发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十八个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建设服务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第十八个民政法治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民明电〔2016〕4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政法治宣传活动。请各单位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相关图片和视频等资料于5月5日前报送至市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刘茜茜
电话:67186775
邮箱:fg67170557@126.com
(共9页)
附:郑州市2016年民政法治宣传周宣传标语
郑州市民政局
2016年4月18日
郑州市2016年民政法治宣传周宣传标语
1、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法制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5、依法办事、高效便民,构建法治民政新格局
6、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性
7、增强城市居民民主法制意识,保护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
8、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法治民政”建设
9、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民间组织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10、围绕“一学三讲”,开展“法律六进”
11、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2、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1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4、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公平正义
15、依法行政,确保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
16、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17、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8、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9、以人为本,民政为民
20、民政连着你我他,人本服务暖万家
21、民有所求,我有所助;民有所盼,我有所帮
22、服务民生,传递关爱
2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应保尽保,应退则退
24、强化争先意识,提高服务效能;
25、公平、公正、公开实施低保政策,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26、党心暖民心,满意在民政;
27、推进晋位争优,构建和谐民政;
28、践行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29、全力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手中
30、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
31、规范慈善主体行为,优化慈善事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