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的通知》(郑办网〔2016〕1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各项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困难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区委、区政府决定,2016年春节期间在全区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冬季送温暖”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冬季送温暖”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力举措;是深入基层,走群众路线,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有效载体;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牢固树立群众观念的具体措施。通过这一活动的开展,让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为加快推进管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活动组织
“冬季送温暖”走访慰问困难群众活动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民政局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机关各单位所有机关干部职工全部参加。原则上每名干部职工走访慰问一户困难家庭。走访慰问可以采取以党支部、党小组、科室为单位的形式进行。
三、帮扶对象
“冬季送温暖”走访慰问帮扶对象共划分为11类,需要帮扶的困难群众名单由各乡(镇)办及相关单位梳理上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负责统一安排具体的慰问帮扶事项。
(一)走访慰问帮扶对象
需慰问帮扶的11类对象及负责报送名单单位:
1.城镇低保家庭、农村低保家庭;“三留守”即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各乡(镇)民政所报送、各区妇联报送)
2.因丧偶、伤残、子女死亡、意外灾难、重大事故等造成家庭劳动力紧缺,生产生活非常困难的农村家庭;(各乡(镇)民政所报送)
3.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家庭成员长期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各类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各街道工会报送)
4.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水平、相对比较贫困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各乡(镇)、街道计生办报送)
5.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的家庭;(各乡(镇)、街道残联报送)
6.所在企业停产、半停产一年以上,半年未发工资的区属国有企业的困难职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直接报送区民政局)
7.困难企业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基层干部、困难老干部、其他困难党员。(各乡(镇)、街道工会报送)
8.贫困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及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家庭,困难服刑人员家庭;(区红十字会和各乡(镇)、街道报送)
9.区直各单位本人及配偶长期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及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和干部职工;(区直机关工委,各乡(镇)、街道分别报送)
10.困难优抚对象(各乡(镇)、街道报送)
11.棚户改造区、征地拆迁安置区的困难群众。(各乡(镇)、街道分别报送)
(二)报送方法
全区各慰问帮扶对象名单,除区工信局和区直机关工委外,均由原报送的基层单位先报送至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街政科或低保办)进行筛查,再汇总报送区民政局,避免慰问帮扶对象重复报送。
1.乡(镇)帮扶慰问对象名单筛选。负责报送帮扶慰问名单的单位和人员,将各类数据汇总到各乡(镇)民政所,由民政所工作人员对照本级低保名单对重复的帮扶慰问对象进行筛选汇总。
2.各街道帮扶慰问对象名单筛选。负责报送帮扶慰问名单的单位和人员,将各类数据汇总报送到各街道负责低保工作的街政科或低保办,由本级低保管理工作人员对照城市低保名单对重复的帮扶慰问对象进行筛选汇总。
(三)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负责本级全部数据的分类筛查,区民政局负责全区帮扶慰问数据的汇总。
2.各乡(镇)、街道民政所、街政科(民政办、低保办)报送帮扶慰问对象名单前,要首先与区级业务管理部门进行核对,确保与区级业务部门掌握的帮扶慰问对象姓名和数量相一致。
3.各类帮扶慰问对象数据筛查汇总还要核对家庭成员中有无同时符合两种类别以上的对象,避免慰问对象家庭重复,帮扶慰问对象如果同时符合低保或其它类别保时,首先保留其低保类别。
4.各类帮扶慰问数据报各乡(镇)民政所、街政科(民政办、低保办);2016年1月25日16:00之前,各乡(镇)、街道将汇总数据报送区民政局邮箱:gcqmzj02@163.com。(区民政局联系人:张明玥,联系电话:66362882,13526762681)
四、活动时间
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活动要在2016年1月31日前全部完成。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