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4932/2016-26391
  • 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 2016,陇海
  • 2016-11-10
  • 2016-11-17
陇办发〔2016〕47号 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关于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案

陇办发〔2016〕47号

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关于

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方案

各科室、社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保障城市生活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权、生存权,维护社会的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81号)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郑政文【2009】88号),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做好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救助工作落到实处,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主管科室和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救助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刘彦保(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彭  刚(社管办主任)

成  员: 秦  哲(陇一社区主任)

             周  霜(陇二社区主任)

             张  沛(陇三社区主任)

巴  瑞:(紫荆社区主任)

             李世魁(陇新社区主任)

刘国伟:(郑新里社区主任)

赵永林:(新郑路社区主任)

马爱红:(紫薇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彦保同志担任,彭刚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救助原则

积极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管理行动,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分工负责制,深 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准确掌握本地流浪乞讨人员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对确因生活困难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无偿救助;对以乞讨为职业的人员,依照城市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处理;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流浪乞讨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四、实施救助

1、救助时间。自2016年10月25日启动,至2017年3月15日结束。

2、救助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被盗、被抢、被骗而生活无着、流落街头,并能够提供相关报案证明的人员;在我辖区街头流浪的少年儿童。

3、救助内容。区别不同情况,无偿为受助对象提供医、食、住、通讯联络和返乡乘车凭证等服务。

4、救助原则。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按照属地首助、先救后助、自愿求助、分类施助的原则实施。

   (1)街头发现身体状况正常的、智障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社管办及社区负责救助送往管城区救助站,区救助站电话:66309849,随后可视情转送市救助站。(市救助站电话68953510 地址:长江西路98号)

   (2)街头发现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对象,由辖区所在地公安部门、社管办协助社区直接送往郑州市第八人民医院救治。

   (3)街头发现有其它疾病的救助对象,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由120急救中心第一时间送至市定点医院市二院进行治疗。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各网格主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导落实,定期召开救助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救助管理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救助工作正常进行。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社区、各网格要围绕各自主要工作任务,落实救助责任,同时要搞好衔接配合,切实增强冬季救助工作的有效性。要把救助工作和网格化管理相对接,运用网格化工作的分工和流程,建立24小时巡查机制,细化到格,明确到人,不间断、无缝隙开展巡查,确保冬季救助工作不发生问题。

   (三)加强宣传,严格信息公布。要配合媒体积极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工作,倡导、动员社会力量和广大居民开展关爱救助服务,引导和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返乡。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社区网格长、巡防队员和保洁员要把汽车站、立交桥涵洞和街道作为重点加强巡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及时救助,从而形成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对不愿意接受救助、影响市容的流浪乞讨人员(含摊贩夜晚露宿街头),由城管科协助巡查人员将其送往市救助站;其它情况与公安110或本辖区片警联系,协助执法民警将其送往市救助站。

   (五)严格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救助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各社区、社区工作站、各网格、有关部门要把特殊时期的救助和日常救助结合起来,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效措施,实施常态化管理,防止时紧时松、时重时轻,对冬季救助工作发生问题的社区、社区工作站、网格、有关部门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六)领导带队。每天晚上有1名值班领导带领2名工作人员,到辖区各楼院、立交桥下和街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救助。带班领导在巡查中,如发现残疾、未成年、女性和有精神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应及时组织人员将其送至市救助站。(市救助站地点:长江西路98号(与工人路交叉口),电话68953510);(管城区救助站地址:郑州市在东大街115号世沣尊长园院内联系电话:0371—66309849

东大街商城里66号。

各巡查小组次日九点前将巡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科室、社区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履行职责。民政、劳动保障、城管、综治等部门要共同参与,形成合力,从促进整体工作出发、以实现冬季救助为出发点,团结协作,相互配合,推动专项救助工作有序发展,确保专项救助工作取得成效。

                   管城回族区陇海马路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