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等有关规定,使用单位:河南洁静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5086261569Y),拒绝履行配合注销义务,导致电梯相关工作无法正常推进,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介入调解,沟通协调,该使用单位仍拒绝配合办理注销。同时经核实,产权单位:郑州同旺企业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变更前企业名称:郑州起源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906392629,主体资格已注销。该使用单位在我局办理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我局按规定现予以公告,注销该使用单位名下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有关单位(个人)如有异议,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资料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反馈,逾期未反馈,我局将予以注销该使用单位名下的特设备使用登记证,原发放的使用登记证作废。
联系电话:0371-66393663
附件:注销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清单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