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印发〈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度评价方案〉的通知》(郑医保中心办〔2025〕215号)、《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郑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评价的通知》(郑医保中心办〔2025〕222号)相关要求,我中心紧扣文件精神,组建年终评价小组,采用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抽取病历与现场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执行法律法规、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及履行服务协议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价。
截至2026年3月2日,评价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