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苏保军(监督证号:J16010430001)、马静(执法证号:16010430247)、陈琳(执法证号:16010430149)、刘玲玲(执法证号:16010430009)、李新华(执法证号:16010430011)、李学良(执法证号:16010430141)、李茹(执法证号:16010430211)、王根友(执法证号:16010430067)、王清林(执法证号:16010430030)、杨正毅(执法证号:16010430120)、翟丽鹏(执法证号:16010430233)、张洁(执法证号:16010430201)、张静(执法证号:16010430088)、王少刚(执法证号:16010430045)等14人证件遗失,遗失的证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公告期30日。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凡持上述证件进行行政执法活动或其他活动的,均为冒充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利用行政执法证件进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
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