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郑州市2025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郑双随机办〔2025〕2号)和《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及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郑司文〔2025〕2号)文件要求,提升监管效能,区司法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25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检查对象及比例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对象为本级日常监管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咨询公司。对律师事务所及法律咨询公司的随机抽查,分别按照10%和20%的比例开展部门联合(区司法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对律师事务所的联合抽查
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发起部门)检查事项:1.律师事务所队伍建设情况,(含党建、思想政治教育、业务培训等);2.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含拓展服务领域、遵守执业规范、风险代理、三类案件报备等,将是否存在律师、律所与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规合作问题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3.律师执业表现情况(含法律援助、行业惩戒、行政处罚、年度考核等);4.内部管理情况(含建章立制、规范服务收费机制、执业档案、实习人员管理、硬件设施、获奖情况等);
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检查内容: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二)法律咨询公司行业联合抽查
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管局(发起部门)检查内容:登记事项的检查及是否存在虚假广告、虚假宣传、虚假承诺、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等行为。
管城回族区司法局(配合部门)检查内容:是否存在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证)的人员冒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执业;是否存在以虚假宣传、承诺案件结果、违规风险代理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与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规合作等行为。
四、检查流程
(一)准备阶段
发起部门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合—河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日期、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配合部门将本部门拟参与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报送发起部门,由发起部门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区域和联系电话等。
(二)名单抽取并组织检查
通过省级平合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及其匹配的执法检查人员,形成联合抽查任务匹配情况一览表,包括市场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抽查机关、执法检查人员姓名及执法证件号码等内容。
(三)组织检查并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情况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填写“双随机”抽查记录表,完成抽查工作,并存档备案。
(二)要将抽查结果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及时面向社会公开,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抽查对象整改落实。
(三)要对抽查工作进行总结梳理,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找对策、提出后续监管的思路和意见建议。
附件1:管城回族区司法局、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计划
附件2:管城回族区司法局、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清单
附件3:法律咨询服务市场主体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