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经管城回族区司法局同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现招募各类调解人才,参与管城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关心支持调解事业,熟悉调解工作流程;
2.具备与履职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能够在复杂的调解场景中精准运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对调解工作满怀热忱,拥有出色的沟通交流能力;
4.身体健康,有调解工作经验,能胜任调解工作;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调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在其他调解组织有惩戒或除名记录的;
(6)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7)存在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
二、招募范围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
2.退休公检法司干警、从事过相关调解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
3.其他相关行业协会担任理事以上人员;
4.人民调解员;
5.律师;
6.其他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
三、招募岗位
调解协会设立十个调解中心,分别是物业纠纷调解中心、道路交通纠纷调解中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行政纠纷调解中心(府院联动工作室)、涉企纠纷调解中心(营商环境工作室)、房屋租赁纠纷调解中心、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中心、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工程纠纷调解中心。每个调解中心设主任一名,副主任2-4名。
每人限报两个中心调解员。
四、招募流程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方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需下载填写《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调解员自荐(推荐)表》,将表格和相关证明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电子邮箱:gcqtjxh2025@163.com),并将纸质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信封上注明“调解员报名材料”。
邮寄(或送达)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管城街47号9楼915室,邮编:450000,联系人:王璐瑶,联系电话:66039682。
纸质材料包括:
(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调解员自荐(推荐)表》(表格双面打印<盖章>)一份;
(2)近期一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背面写名);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3.审核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自荐人员、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选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4.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选聘人选向社会公告。
五、工作职责
调解员在调解协会的安排下,参与本辖区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降低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
六、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调解协会研究后决定。
附件: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调解员自荐(推荐)表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调解协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