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管城区人社局不断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秉持“执法为民,服务为先”工作理念,多措并举在提升服务理念、规范执法行为、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普法宣传等方面狠下功夫,为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转变执法理念,推动人社工作发展
(一)全员参与学法。以“人社法治讲座”、人社业务“练兵比武”等为载体,开展人社法律法规讲座、班子成员带头讲法等活动,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行政执法理念。今年截止到11月底,共开展各类学法活动10场次,其中开展服务型执法“微宣讲 走基层”活动6场次,不断提升我区人社系统职工法治意识、执法水平和服务技能。
(二)转变执法理念。推进行政执法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从事后处罚向事前提醒、从执法检查向长效监管转变,构建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把法治宣传作为转变执法理念的有力抓手,通过制作法治宣传栏、印制法律法规宣传手册和宣传页,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截止到11月底,共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次数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三)开展柔性执法。坚持“教育为主、预防在先”的原则,加强对建筑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等的劳动用工行为指导服务,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劳资纠纷,切实提高执法效能。针对用人单位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下发整改通知,用人单位能及时主动整改,案件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和维权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执法管理,规范完善执法行为
(一)加强执法管理。全局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后,持证上岗。并制定局行政执法各项规范制度并加强日常监管,实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二)行政执法有温度。制定行政执法减免责“四张清单”制度,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事项3项、从轻处罚事项3项,在实现有效执法监管的同时,准确把握“情、理、法”的辩证关系和“时、度、效”的综合考量,不断提升人社部门执行管理科学化、人性化、精细化水平。
(三)畅通诉求渠道。坚持“领导接访”制度,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信访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来访者的政策宣传与解释工作,全力抓好调查、处理、反馈等环节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