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税政〔2018〕29号)有关要求,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现将2024年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信息化与数字经济产业协会,资格期限为2024-2028年。
该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收企业所得税。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