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1〕45号),现开展2023年度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章制度健全,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且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郑州市。
(二)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孵化等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三)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少于300万元,且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20%。
(四)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五)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
(六)有较好绩效产出,已孵化1家以上(含)实际运营的科技型企业,或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不低于营业收入的20%。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以及单纯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不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在2022年6月30日前。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郑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在本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登录账号,进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审”进行填报及上传附件(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PDF格式),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后,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生成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带有条形码。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向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在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汇总提交本辖区《2023年申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yxhzc@126.com。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系统要求填报材料后,生成申报书,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的材料保持一致,按照系统填报附件顺序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5份,A4纸印刷,用彩页分类隔开并标注页码,目录与页码一致;职工花名册、设备清单等重要支撑材料需加盖公章。
(一)基础材料
1.《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由申报系统导出生成,需带有条形码);
2.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
3.营业执照等有效法人证书复印件;
4.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二)科研能力建设证明材料
1.全体职工花名册(参考格式见附件);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兼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协议和在本单位工作证明材料。
2.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等)及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3.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以下同)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清单及政府立项文件;
4.取得的各类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清单及证明材料;
5.近三年取得的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材料;
6.近三年开展技术服务清单及证明材料(技术合同及登记证明等,清单中注明技术服务类型);
7.近三年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清单及证明材料。
(三)财务证明材料
1.2022年度财务报告;
2.2022年度审计报告(需有省注协防伪标识和二维码),能够反映当年营业收入及结构、研发投入等情况;
3.2022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4.2022年度通过开展技术服务实际取得的收入情况及证明材料(已登记备案的技术合同、2022年技术服务收入银行回单,含2022年之前签订但在2022年实际取得收入的合同)。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受理及咨询
(一)受理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
2.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科技局办公楼611室。
联系人:王旭 电话:67185914
(三)业务咨询
院校合作处:郭欢 67174566
(四)注册、审核及账户绑定咨询:郑州市科学技术开发中心,67185914
(五)系统问题咨询:郑州市郑州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67183377
五、其他事项
按照《中原科技城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机制》要求,中原科技城辖区内的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评审工作,由中原科技城管委会根据本通知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自主组织申报、受理、评审及公示等工作。
六、管城区科技局受理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7号办公楼4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安惠清 6637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