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河湖〔2018〕314号)、《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2019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规范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的通知》(豫水办管〔2019〕3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和《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管城回族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组织对辖区内2座小型水库的管理及保护范围进行了划定,现将划定成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