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管城回族区本级行政执法主体清单通告如下:
1.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3.管城回族区科学技术局
4.管城回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5.管城回族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6.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7.管城回族区司法局
8.管城回族区财政局
9.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管城分局
11.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
12.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13.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管城回族区城市综合执法局)
14.管城回族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15.管城回族区商务局
16.管城回族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17.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8.管城回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9.管城回族区应急管理局
20.管城回族区审计局
21.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2.管城回族区统计局
23.管城回族区医疗保障局
24.管城回族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5.管城回族区国家保密局
26.管城回族区档案局
27.管城回族区残疾人联合会
《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法定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管政〔2019〕53号)废止。
特此通告。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