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郑州洁宝管道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4395405669P,法定代表人:吕书恒。
因该公司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造成严重后果。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本机关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管市监处〔2020〕789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或者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联系电话:0371-66335258,本公告期限60日,自2021年3月12日起至2021年5月12日止。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