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豫财会[2017]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要求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为财政部统一制式(财政部会计司统一下载),各单位在填制或汇总表格时请勿修改。
二、管城区各区直单位和部门应于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对本级和二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填报和汇总工作,并将本级和二级内部控制报告及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由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区财政局会计科,一级单位应对本级和二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管城回族区财政局将根据河南省财政厅的规定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监督检查工作。
四、此次内控报告编制范围是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包括二级行政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