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549411X/2018-00014
  • 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
  • 通知
  • 2018-02-12
  • 2018-02-14
  • 通知
  • 十办发〔2018〕10号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 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8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郑州市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郑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2018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郑禁放字〔2018〕02号)和《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管安委〔2018〕2号)的贯彻实施,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2018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我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安全生产,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出非法生产、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落实,杜绝和减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顺利实施,街道办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子慧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副组长:张龙军  党工委副书记

        梁慧杰  党工委副书记

陈  兵  人大工委主任

马淑梅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  恒  副主任

        张俊杰  十八里河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王建明  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刘运涛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  俊  党工委委员、组织员

        卢志伟  副主任

        王文兰  司法所所长               

各部门负责人

各相关单位负责人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王书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的开展。

三、职责分工

(一)党建办:负责联系新闻媒体做好禁放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及各单位禁放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对查出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

(二)综治办:负责组织巡防队、各村治安积极分子做好居民禁放宣传工作。

(三)安全办:负责组织检查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负责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物业公司做好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及时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并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四)民政所:负责做好老年安置房、敬老院、结婚登记人员禁放宣传工作;做好丧葬人员家属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

(五)工商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的禁放宣传工作;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库(点)要坚决予以取缔。

(六)卫生院: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致伤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

(七)城管科:负责做好禁放区内的宣传工作,广泛运用主干道两侧广告栏、灯箱和电子屏幕开展不间断禁放宣传工作;参与春节期间禁放执勤,做好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监测辖区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空气污染情况,每天要及时对数据进行搜集、分析、上报。

(八)中心校:负责组织中、小学生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教育工作。

(九)村镇建设中心:负责做好公交、出租车、地铁上的禁

放宣传工作;加强长途客车站、地铁站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要积极做好本辖区内禁放宣传工作,组织各村重点做好居民的禁放宣传工作,通过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电子屏、报纸、广播、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禁放宣传力度,禁放区内大街小巷每100米内要有标语、横幅;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组织宣传车在主要干道进行禁放宣传,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强烈的禁放氛围。二是街道办统一制作横幅、宣传板块、彩页,每村设禁放监督员不少于5人,悬挂条幅不少于5条、张贴宣传板块不少于5块、发放宣传页不少于500份。

(二)层层落实责任。与辖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点时段加强执勤。2018年2月15日19时至2月16日凌晨1时、2月16日早上6时至8时、3月2日19时至3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各村、各部门及各相关单位的人员、网格人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佩戴禁放监督员红袖标,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要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

(四)依法严厉打击。一是城管科要加强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二是工商所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三是安全办强化对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各部门及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及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出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级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街道办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专人成立督查组,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棚架、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

(四)及时上报信息。春节期间禁放工作总结于2018年3月2日前上报街道办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查处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           

电  话:66751316

邮  箱:sblhqyb66751316@163.com

附:1、《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

2、《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口号》;

3、《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4、《烟花爆竹治安防范责任书》;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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