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008/2017-00009
  • 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公示
  • 2017-12-20
  • 2017-12-25
管城回族区2017年第2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供应方案

为加快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分配,切实有效解决管城回族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的通知》(郑房〔2016〕40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规〔201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已取得廉租住房资格的自愿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对象和保障对象中属于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模等先进人物,二级以上残疾、国家优抚对象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放弃承租的保障对象、个人正常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四)坚持按轮候排序依次选房。

   二、分配对象

   已取得廉租住房资格的自愿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对象;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保障对象,号段为:599-4765。

三、分配房源

   管城回族区2017年第2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房源共计 1313套。其中新分配房源3个1225套,项目为宏鑫家园项目;中岳七里香堤项目;永恒·理想广场(五里堡西堡)项目;另外未分配完剩余的房源和过去已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因住户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腾退房屋88套。

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一)宏鑫家园项目。该项目位于金岱路北、中州大道东金岱路18号(宏鑫家园)2号楼共计108套,户型:两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二)中岳七里香堤项目。 该项目位于长江路南、七里河路东1号楼、4号楼共计622 套,户型:1号楼一室一厅(307套)。4号楼一室一厅(315套)。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三)永恒·理想广场(五里堡西堡)项目。该项目位于五里堡西街西航海路北11号楼共计 495 套,户型:两室一厅(396套);一室一厅(66套);一居室(33套)。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四)未分配完剩余的房源和过去已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和公租住房,因住户不符合保障条件退出实物配租,现再次公开轮候供应分配,共计88套。

1、幸福港湾幸福城3号楼42套,二室一厅29套,单户建筑面积58㎡。一室一厅13套,单户建筑面积43㎡。

2、紫荆苑11号楼1套,一室一厅1套,单套面积约

40㎡。

3、芳草园3号楼5套,一室一厅5套,单套面积约51㎡。

4、永恒·中州花园9号楼6套 ,一室一厅6套,单套面积约37㎡。

5、荷塘月色1号楼5套,一居室5套,单套约38㎡。

6、荷塘月色2号楼3套,一居室3套,单套面积约

45㎡。

7、紫东河21号楼2套,一室一厅2套,单套面积约

50㎡。

8、紫东河2号楼2套,两室一厅2套,单套面积约

50㎡。

9、滨河花园1号楼8套,一居室8套,单套面积约

50㎡。

10、紫荆苑8号楼2套,一室一厅2套,单套面积约

50㎡。

11、永恒·尚东花园6号楼9套,两室一厅9套,单套面积约55㎡。

12、永丰新城10号楼2套,两室一厅1套,一室一厅1套,单套面积约50㎡。

13、永丰新城11号楼1套,两室一厅1套,单套面积约50㎡。

    四、轮候顺序

对已取得廉租住房资格的户自愿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对象优先供应。

对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家庭(个人)及单位按号段599-4765轮候顺序进行选房,其中正常轮候家庭(个人)及单位1313户,退出139户,轮候号段放弃1307户。

     五、分配比例

(一)本次正常轮候家庭(个人)申请公租房与房源供应比例为1262:1313,拟分配1262户。

(二)本次正常轮候单位申请公租房与房源供应比例为48:1313,拟分配48户。

(二)本次正常轮候原廉租户与房源供应比例为3:1313,拟分配3户。

     六、选房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及时将本次供应公租房的位置、数量、户型等情况向社会公告。

(二)排序公示

对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家庭及单位按轮候顺序进行选房。

(三)选房地点

管城回族区城东路110号(郑州民族饭店快捷店)。

(四)实施单位

    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与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五)供应选房

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程序(包括:对已取得廉租住房资格的自愿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对象优先供应)。经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单》,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进行选房。以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的,被批准的人员由申请单位编制组合租赁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轮候家庭在既定时间内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本次轮候号段选房完,如有剩余房源将按轮候号顺序顺延选房。

七、签订租赁合同

    选房工作结束后,由我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居民选房情况进行公示。对选房公示无异议的,由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使用管理科与申请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对选房公示有异议,且能提供有关证明的,待异议消除后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对选房公示有异议,且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复查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腾退住房。

八、结果公示

本次分配结束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居民选房情况进行汇总、制表,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 管城回族区2017年第2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供应轮候名单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号


主办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17号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