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048008/2017-00005
  • 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公示
  • 2017-09-07
  • 2017-09-11
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实施全区保障性住房和旧城(棚户区)改造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负责区物业行业管理、辖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初审和物业管理小区达标验收工作;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备案和运行;处理物业投诉。

  4、落实直管公房房政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5、负责区房产租赁管理工作。

  6、负责区房屋安全管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初审管理工作和防汛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科、工会、保障性住房科、保障性住房管理所、物业管理科、管理科、执法监督科、项目推进办公室、工程管理科、非住宅管理所、公有房屋管理所、房产租赁管理所。

下属单位:河南省金厦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市商城房产置业有限公司;郑州家园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管城金桥房地产综合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都市宾馆。

(三)人员构成情况

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37人,其中:事业编制437人;在职职工199人,离退休人员238人。

二、2016年度财务决算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情况分析

由于我中心为管城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收入来源部分为财政拨款(1801.62万元)。另有其他收入(745.97万元)。2015年度收入总额为2803.18万元 ,比去年减少255.59万元。

2016年度,我中心年初预算支出917.9万元,实际决算支出254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7.40万元,公用经费1310.19万元。因我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年初预算未包含事业人员支出和单位经费支出。2015年单位实际支出合计1996.99万元,比去年增加550.6万元,原因为人员工资等支出的增加。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2.7万元,比去年增加297.7万元。

3、2016年单位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1)、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和公务接待费,2016年三公经费为0,与上年无变化。

(2)、本单位2016年没有发生出国费用和车辆购置维修费用。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总额5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期末,管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暂无公务用车。

6、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此项无。

附: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

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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