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曹乡财政所,各街道办事处财政所,金岱产业集聚区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举办郑州市第29届财会论文评比活动的通知》(郑财科[2017]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至少上报1篇论文,多者不限,征文要求以市局精神为准。
二、征文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标题字号为宋体2号,正文为仿宋3号,一式7份报局办公室,并报送电子版至局办公室邮箱。
三、文中不得标明作者单位、姓名等字样,但需另附说明。
四、征文应结合工作实际自行撰写,严禁抄袭和从网上下载文章参评,违者取消参评资格。
五、征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