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直接向负责其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从2017年1月1日起,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中增加了社保和统计事项(具体内容见公示系统填报页面)。
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简称即时信息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网上年报及企业即时信息公示
通过百度搜索引擎查询、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点击“企业信息填报”,点击“企业联络员注册”,根据要求填写:企业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码(此三项为工商登记信息,用于系统校验);联络员姓名、联络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络员手机号(此三项为联络员备案信息,用于登录公示系统时产生随机短信密码)。点击“保存”
企业进行年报和即时信息填报时,由企业注册成功的企业信息公示联络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在登录页面输入企业注册号,企业联络员身份证号码,系统会自动输出企业名称,联络员姓名及联络员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中间五位用*代替),利用绑定的联络员手机获得动态验证密码(有效时间5分钟,每天不能输错超过3次,否则当天系统锁定),全部输入后点击“登录”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填报数据(逐页填写每一项内容,没有的填“无”或者“0”,保存后公示)
*目前系统暂不支持外省移动、联通的手机号码。
温馨提醒: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请未公示年报的尽快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络平台申报,避免临近截止日期时因系统访问量激增造成拥堵,导致错过年报时间,影响信用和正常的生产经营。
具体流程图见附件。
*提交并公示后请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首页“搜索”本企业,查看“企业公示信息”确定是否公示成功。
*各类市场主体均可登录国家,省,市工商局官网了解详细情况。
三、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向全社会公示。将会给经营者产生信用不良记录,影响企业投融资、进出口、注册新公司、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以及依法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四、咨询电话
工商:66335298
社保:66362711
统计:6624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