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549411X/2017-00007
  • 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6-03-22
  • 2016-03-22
  • 通知
  • 十政发〔2016〕23号
关于印发《十八里河镇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广东深圳恒泰裕工业园“12.20”渣土堆场滑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安全工作,确保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6年3月22日                                                                                                                                                        

十八里河镇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近几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建设、交通道路桥梁施工等行业领域也快速发展,但随之产生的各种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以下简称堆场)由于前期规划和日常监管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15年12月20日,广东深圳凤凰社区恒泰裕工业园发生渣土堆场滑坡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先后作出重要指示,要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坚持不懈地落实安全生产的责任、措施、监督、预案等各项工作。中央有关部门要指导地方加强各类灾害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定预案,加强预警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整治目标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堆场专项整治,健全和完善堆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消除重大隐患,有效监控运行状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堆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堆场依法关闭;促进各相关单位建立完善堆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6年6月底。

三、整治重点

以各类堆场的规划选址、堆放方式、安全防护距离、监管防控、自燃防范、崩塌防范、消纳处置、应急处置、资源化利用等为重点,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建筑施工单位全面开展专项整治,确保“拉网排查全面覆盖,隐患治理落实到位,非法违法坚决取缔,安全措施可防可控”。

四、整治措施

专项整治从即日起开始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确保2016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3月底前完成)

各有关单位对辖区内所有堆场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摸底,查清具体位置、周边环境、堆存量、堆存时间、堆存方式、地形地貌、安全隐患、管理措施、应急预案、责任单位等基本信息,梳理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基础数据库。各村在3月16日前把各类堆场明细报镇安全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底前完成)

在前期建立数据库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对所有堆场进行全面安全评估,划定安全风险等级,实行分类管理整治。对在安全可控范围内的堆场,要仔细梳理具体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公告和销号制度,跟踪隐患治理情况,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对非法建设和不具备安全条件又整改无望的堆场,5月底之前要依法关闭和坚决取缔。

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动态监管巡查制度,建立在线监测、视频监控系统,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出现反弹,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三)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6月底前完成)

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重点督查专项整治方案和措施的制定、落实,整治项目的进度、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和演练等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堆场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到镇党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堆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深入具体,成效明显。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志峰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刘二英,镇党委副书记张龙军、十八里河公安分局副局长张俊杰、副镇长张彦伟以及各包村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各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办,由安全办主任韩红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进一步强化对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专项整治的指导和协调,确保专项整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村、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领导,确保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强化责任,依法追究。各村、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开展。要强化问责力度,对失职渎职、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到位、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的村、部门和企业,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制定下步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问题。每月20日前向镇建筑施工垃圾消纳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上报本村、本行业上月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下步工作安排,以及突出问题和经验做法。

联系电话:66751316  

邮箱:sblhqyb667513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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