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77/2016-00037
  • 管城回族区财政局
  • 机关事务
  • 2016-07-20
  • 2016-08-01
  • 通知
  • 管财〔2016〕39号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财政局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财政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区纪委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管城回族区财政局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 

真贯彻落实。

 

附件:管城回族区财政局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工作实施 

      方案 

                  

                                2016年7月20日


附件


管城回族区财政局


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局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财政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加强政府作风建设,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为主线,以严肃查处政府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问题为重点,充分发挥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作用,建立健全“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着力营造敢为的环境、提升会为的能力、形成想为的氛围,为建设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性政府,为我区经济建设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问责对象


专项治理范围: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专项治理对象:上述科室和单位中存在“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问责重点领域


(一)扶贫开发领域。


着力解决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项目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资金滞留严重,项目审批时间过长、报备不及时,项目招标不及时,项目实施、监督不到位、验收不及时,管理不善等问题。严肃查处扶贫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中的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牵头科室:行政事业财务(社会保障)科)


    (二)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在前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查找涉农资金申请、拨付、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财政涉农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牵头科室:基层财政科、监督科)


(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重点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违法失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着力完善管理制度建设,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水平。(牵头科室:采购办)


(四)会计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重点对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和代理记账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改进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为会计事业发展提供便捷、高效服务。(牵头科室:会计科、监督科)


    (五)预算执行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重点对财政支出不均衡、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和保障重点支出项目不力等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简化工作流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对接和政策研究,提高执行效率,加快支出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牵头科室:预算科、国库科、各支出科室、监督科)


各牵头科室要尽快制定上述五个领域专项整治方案。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开展相应的监督检查活动。


    四、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


坚持督促检查和执纪问责两个抓手贯穿始终,推进督促检查常态化、执纪问责常态化、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实效。每月8日前各牵头责任科室要将上月工作开展情况、问责情况上报局监察室。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6月16日-6月20).通过专题会、座谈会等形式,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进行部署。重点落实明责机制,开展明责活动。


2、自查自纠阶段(6月21日-7月31日)。各相关科室对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整改台账,逐项整改落实。重点落实述责机制,开展述责活动。


3、监督检查阶段(8月1日-10月31日)。局监察室汇通相关科室组成督查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追究责任。重点落实评责机制,开展评责活动。


4、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日)。各科室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问责年活动中的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要立足标本兼治,探索建立治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


局监察室将对全局问责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阶段工作落到实处。


(二)方法措施


要将明责、述责、评责、问责工作机制与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总结提高等工作阶段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协调联动,确保问责年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1、建立明责机制。根据本科室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布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建立目标任务、完成时效、责任人员“三个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广泛开展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聚焦问题,立定靶子。


2、建立述责机制。对照工作职责和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述责活动,做到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3、建立评责机制。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请群众参与、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适时开展科室之间互评,评议结果将作为作风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


4、建立问责机制。局纪检组将对上级交办、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经督促检查等途径发现的问题,将按照“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及时核查清楚,切实做到有责必问、执纪必严、及时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各科室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将问责年活动与“两学一做”“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要切实加强责任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尽快制定本科室工作落实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用好督促检查和知己问责两个抓手,主动积极作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为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保障。


(二)强化监督问责,推动部署落实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主办、监察主核”的原则,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常态化、知己问责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问责年活动深入开展。各科室要全面推行督查项目时间、任务、责任清单化管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移交监察部门核查追究责任;要正确处理问责与推动工作的关系,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承办、交办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核查,严肃问责。对发生重要案件、久拖不办或者查处不到位的科室,要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督促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干事创业


通过开展问责年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的为民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恪尽职守、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利用网络、公示等方式及时向社会通报活动开展情况、问题查处情况、建章立制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带动更多人干事创业。要注重总结问责年活动取得的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宣传推介,发挥典型银鹭作用,倡导敢为、会为、想为的风气,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创新、廉洁、服务型财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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