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区《关于加强2015年春耕期间禁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质量和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广泛、深入、持久的开展禁烧教育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对禁烧重要性的认识,并转化为自觉行动,教育群众彻底改变焚烧陋习。
二、进一步加大现场巡查力度。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禁烧工作职责,加大对主要道路两侧、田间地头、河道、荒沟等现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种焚烧行为;各村、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尽职尽责,有效杜绝各种焚烧现象发生。
三、加大对禁烧工作失职人员的责任追究。
根据市、区要求,对禁烧工作不力,因焚烧造成严重大气污染事件或严重不良影响的,由郑州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查认定,纪委监察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的烧荒问题,严格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总体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禁烧宣传,强化禁烧现场巡视,及时组织清运树叶、杂草、垃圾等易燃物质,从根本上阻断易燃焚烧源头,确保我镇春季有一个清洁的大气环境。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