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580/2015-00140
  • 管城回族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 通知公告
  • 2015-12-30
  • 2015-12-30
  • 通知
  • 管南发〔2015〕28号
南关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清单

 

 

 

 

 

 

 

 

管南发〔2015〕28号

 

南关街道办事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清单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将南关街道办事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清单明确如下:

 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办事处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科室、社区充分履职,督促办事处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签字背书、年度双报告制度。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一、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一)组织领导责任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

2、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3、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4、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班子成员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全办干部职工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

5、督促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责任

6、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

7、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8、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9、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推动权力规范运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三)作风建设责任

10、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二十条规定。

11、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南关街道办事处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2、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四)选人用人责任

13、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4、严格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5、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1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五)制度建设责任

17、以廉洁从政教育、党务政务公开、监督查处、量化考核为重点,全面提升南关街道办事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

18、建立健全查纠行业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六)惩治腐败责任

19、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纪委的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纪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0、支持纪委依法查办案件,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为纪委查办案件创造良好条件。

21、加强对纪委查办案件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22、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结合“五单一网”工作,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

(七)监督管理责任

23、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2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抓好工作落实。

25、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八)示范表率责任

27、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认真履行职责的同时,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28、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班子成员要带头公开承诺,严守纪律,履行职责,管好自己和亲属,以身作则,保持清正廉洁。

29、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坚持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30、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

二、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沙建武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南关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一)领导负责责任

1、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组织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的签字背书、向区委和区纪委的年度双报告工作。

2、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组织推动责任

4、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亲自讲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部门提出要求。

(三)教育监管责任

8、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9、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组织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10、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11、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廉洁从政。

(四)以上率下责任

1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5、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三、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赵玉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主持南关街道办事处全面工作;协助沙建武同志做好街道党工委全面工作。

(一)领导负责责任

1、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组织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的签字背书、向区委和区纪委的年度双报告工作。

2、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3、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组织推动责任

4、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5、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查处情况,认真签批和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亲自讲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部门提出要求。

(三)教育监管责任

8、及时全面了解掌握班子成员廉洁从政、廉洁从业状况。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9、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组织对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集中整顿。

10、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

11、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廉洁从政。

(四)以上率下责任

12、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以身作则。

13、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

1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有关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

15、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四、委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工委副书记车伟红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街道人大工作。分管组织、宣传、统战、工会、老干部、统计、商务、科技、科协、团委、妇联、办公室、长效机制、社会公共管理、楼宇经济工作。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二)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郑永和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街道政协、纪检监察全面工作,抓好执纪、问责、监督。分管党务政务公开、大督查考核奖惩、综治、安全、信访稳定、司法、拆迁、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内部资产管理工作。协调区规划局。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的签字背书、向区纪委和区党委的年度双报告工作。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朱晓冰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财税金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节能减排、工业和信息化、教育体育、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税源办、社会保障所;协管财政所。联系上级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体育局。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各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四)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张黎娟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社区建设、民政、残联、红十字会、住房保障、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主管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联系上级单位:区社区建设服务局、民政局、残联、红十字会、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五)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许曼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计划生育工作。主管计划生育办公室。联系上级单位: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六)党工委委员、副主任陈兵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城市管理、城市建设、人防、卫生、环保、国土资源、农业农村工作、交通管理、创建、食品安全、火车站地区、铁路沿线综合整治工作。主管城管科。协调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上级单位: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环境保护局、市政建设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卫生局、爱卫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人防办、综合交通管理办公室。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七)党工委委员、组织员熊凯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组织、档案、办公室、妇联、团委工作。主管党政办。联系上级单位:区委组织部、党校、档案局、区委办、政府办、区妇联、团区委。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八)办事处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付珊珊主体责任清单

负责纪检、监察、党务政务公开、大督查考核奖惩工作。主管督查科、办事大厅。联系上级单位:区纪委、监察局、区“大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分管分工责任

(1)协助纪委书记做好纪检监察全面工作,抓好执纪、问责、监督。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的签字背书、向区纪委和区党委的年度双报告工作。

(3)针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形势、任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4)坚持做到督促检查各部门将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5)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察,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全办各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全办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及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九)办事处宣教员王晓燕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宣传、文化旅游、文物、长效机制、社会公共管理工作。主管长效办。联系上级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局、文物局、社会公共管理办公室。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十)办事处统战部部长马永超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统战、宗教、工商联工作。主管城管科。联系上级单位:区委统战部、宗教局、工商联。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十一)办事处武装部部长李健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武装工作。主管计生办。联系上级单位:区人武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十二)办事处司法所所长马忠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司法、信访工作。主管司法所、信访办。联系上级单位:司法局、群工部、信访局。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十三)办事处工会主席苏雪荣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工会、统计、商务、老干部、科技、科协、楼宇经济工作。主管经管科。联系上级单位:区总工会、老干部局、发展改革和统计局、科协、科学技术局、商务、楼宇经济办公室。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十四)办事处专职综治办副主任刘英姿同志主体责任清单

1、分管分工责任

(1)负责综治、安全生产工作。主管综治办、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上级单位:区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及信访稳定工作负领导责任。

(2)协助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分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3)主动听取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4)针对自身工作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5)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2、工作指导责任

(6)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7)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科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

3、日常监管责任

(8)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9)对分管工作、分管科室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并向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4、率先垂范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和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委纪委监察室监督责任清单

办事处纪委监察室要在区纪委和办事处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做到纪检外的工作不牵头,监督工作不缺位。履行对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党委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责任。

一、办事处纪委监察室监督责任清单

(一)组织协调责任

1、根据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全办工作实际,向办事处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健全和完善反腐倡廉组织协调机制。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继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二十项规定的贯彻落实;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抓住重要节点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赠送节礼、公款旅游、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突出问题;督促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3、协助党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督查和年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廉政教育责任

4、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廉洁从政教育,深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风险教育,切实提高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引导全办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5、加强各部门廉政学习教育的计划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督促各部门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全体党员干部加强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6、通过恳谈、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形式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教育。

(三)严明纪律责任

7、坚决维护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8、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9、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每年至少向办事处党委和区纪委专题报告两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四)正风肃纪责任

10、认真落实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11、及时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落地就抓。

12、组织开展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着力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督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加强依法行政、党务政务公开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五)查办案件责任

13、维护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

1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依法依纪办理申诉案件。。

15、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失职渎职、违规插手工程建设等案件。

16、严肃查处发生在干部职工身边的腐败问题。

17、及时处理和纠正发生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

18、协助上级纪委查办涉及全办的违纪违法及腐败案件。

(六)预防腐败责任

19、以好用、管用为核心,进一步清理、制订和修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优化管理流程,强化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各项措施,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形成符合实际、具有行业特色、科学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20、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全办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切实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

(七)严肃执纪责任

21、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建立健全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有效查处惩治机制,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2、认真执行重要信访、重要案件线索向办事处党委和区纪委报告制度。

23、根据责任规定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工作程序、保障机制。

24、对照责任制规定的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不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和严重后果的,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25、实行“一案双查、双究”,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八)队伍建设责任

26、积极配合办事处党委转变思想观念,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27、加强全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要求、市纪委颁布的“五条禁令”、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等规定,履职尽责,勤政廉政。

28、抓好全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二、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责任清单

(一)组织推动责任

1、根据上级纪委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向办事处党工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

2、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发挥反腐败组织协调作用,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

3、协助党工委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并抓好落实监督检查;加强日常检查、年终督查、年终考核,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敢于担当责任

4、落实中央的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对腐败分子实行零容忍的政策。

5、聚焦“四风”、落实“三转”,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6、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条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加强干部遵守党纪情况的监督、加强干部履行职责的监督。

(三)教育监督责任

7、抓好廉政学习宣传教育,对反腐倡廉、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相关精神进行集中专题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运用各法律法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行警示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8、充分发挥纪委职能作用,加大纠风督查、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

9、开展“正风肃纪”,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 开展专项督查清理,组织对单位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清理,提升透明度,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党风政风民主评议监督,坚决防止、纠正和查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于律己责任

10、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1、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市委二十项规定及上级纪委相关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

12、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13、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南关街道办事处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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