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塑胶股份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6年8月26日依法对你单位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一案作出管市监处罚〔2026〕274号行政处罚决定,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请你( 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魏红军、王五洲 联系电话: 0371-66925102
联系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陇海东路15号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