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工作人员李曼怡因保管不慎遗失行政执法证件,为规范行政执法管理,杜绝冒用证件执法等违规风险,现将相关证件信息公告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持证人:李曼怡
所属单位: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法证件编号:16010430289
证件类型:行政执法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行政执法证件正式作废,公告期30日。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