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2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管城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基本养老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经区政府同意,在《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起草《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现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现就服务清单进行解读。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用清单的形式明确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公布了《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共16个服务项目。

2、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公布了《河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在落实国家《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为20个服务项目。

3、郑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2023版)》,在落实河南省《清单》基础上细化内容、明确标准,增加为25项服务项目。

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郑政〔2015〕47号)。

5.《郑州市人社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郑人社〔2019〕15号)。

    6.《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郑民文〔2021〕113号)。

7.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

8.按照《郑州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暂行办法》(郑财社〔2021〕9 号)。

9.《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22〕64号)。

10.《关于印发<郑州市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残联〔2023〕26号)。

二、制定《管城回族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的总体目标

管城回族区出台《管城回族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是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的重要举措,通过列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基本养老服务“服务谁”“怎么服务”“由谁提供服务”的问题,使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一目了然,进一步为老年人享受养老服务提供便利,有效满足广大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使我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完善。

三、清单主要目标有哪些?

答:《管城回族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立足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围绕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和关爱服务三个方面,列有22个基本养老服务项目,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支出责任、服务类型和责任单位。

四、清单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哪些人群可以享受服务?

答:养老服务清单内容分为三大类22小项,具体服务内容和服务人群如下:

(一)物质帮助(11项)

1.服务项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服务内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服务对象: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

2.服务项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服务内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

服务对象: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

3.服务项目:高龄津贴

服务内容: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服务对象: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老年人

4.服务项目:最低社会保障

服务内容: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困难的,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服务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老年人

5.服务项目:养老服务补贴

服务内容:采取多种形式,为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补贴。

服务对象:低保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

6.服务项目:护理补贴

服务内容:为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服务对象:低保对象中经民政部门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对既符合老年人护理补贴条件,又符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老年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护理补贴,不重复享受。

7.服务项目: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服务内容: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为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

服务对象: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老年人

8.服务项目:社会救助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员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站内突发疾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服务对象: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老年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救助。

9.服务项目:医疗救助

服务内容: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群体中的老年人,由我区认定困难身份(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区),并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由区财政全额或定额补贴,并给予医疗救助。

服务对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群体中的老年人

10.服务项目:“银发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养老政策咨询、资源链接、服务推介等顾问服务。

服务对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11.服务项目:参观公园和公共文化设施

服务内容:持居民身份证,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旅游景点、公园等公共文化设施。

服务对象: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照护服务(10项)

12.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

服务内容:每年为辖区内65周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等服务;每人每年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服务对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13.服务项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

服务内容:为有需求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能力综合评估,做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与健康状况评估的衔接。

服务对象: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14.服务项目:家庭适老化改造

服务内容:按照相关标准,分年度逐步为服务对象提供家庭无障碍改造服务。

服务对象: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现阶段重点保障纳入分散特困供养范围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有条件的地方可将改造对象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中的失能、高龄、残疾老年人家庭等。

15.服务项目:分散供养

服务内容:对选择在家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分散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服务对象:特困老年人

16.服务项目:集中供养

服务内容:对需要集中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由区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便于管理的原则,就近安排到相应的供养服务机构,提供基本生活条件、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服务对象:特困老年人

17.服务项目:家庭养老支持服务

服务内容: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参加照护知识和技能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经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18.服务项目:康复辅具适配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提供补贴。

服务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老年人。

19.服务项目:优先享受机构养老服务

服务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入住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

服务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20.服务项目:照护服务

服务内容: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入住机构照料护理、居家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

服务对象:特殊困难老年人

21.服务项目: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医服务、日间托老服务、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服务对象:低保、特困、百岁、计划生育家庭、孤寡等困难老年人。

(三)关爱服务(1项)

22.服务项目:探访关爱服务

服务内容:面向服务对象提供上门探访关爱服务。

服务对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

五、具体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答:后续将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等因素,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动态调整。同时,将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采取定期评估、定期抽查、随机抽查、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的合规性、公平性监管,规范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动态管理,确保广大老年人知晓可享有的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服务,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解读机关: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解读人:  东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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