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7日,区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管城回族区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管政办〔2022〕30 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重要意义和背景依据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要求,管城回族区在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改革举措,在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基础上,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基层延伸。
该文件的政策法规依据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郑政办〔2022〕85号)。
二、制定目的意义
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延伸,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基层办事流程,完善基层便民服务措施。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向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延伸后,对当事人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即予以办理,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等问题,从而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等。
三、制定的主要内容
建立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机制。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司法局
解读人:祁琳
联系电话:61658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