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管城回族区纪委<关于强化政治监督坚决防止地方和部门助推资本无序扩张问题的工作方案>》(管纪发〔2022〕28号)文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局决定于6月至12月开展2022年网络平台经济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论述,找准服务保障现代化建设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着力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促进平台经济各类主体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重创新,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可持续的发展。切实维护网络市场公平、公正,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区网络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 6月至12月底,加大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促进技术创新进步,规范数字经济发展环境。
(一)重点查处网络“二选一”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营者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限流、屏蔽、搜索降权、商品下架等方式,干扰其他经营者之间的正常交易,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二)重点查处流量劫持、数据爬取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在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跳转链接、嵌入自己或者他人产品的行为。利用关键词联想、设置虚假操作选项等方式,设置指向自身或者服务的链接,欺骗或者误导用户点击的行为。非法获取、使用其他经营者合法持有的数据,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三)重点查处直播带货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虚构剧情的“剧本营销”“ 话题营销”和虚假“海外代购”等营销行为。商品与实际货品不一致、对商品功效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实施“饥饿营销”,对交易信息、用户评价等进行虚假宣传行为。
(四)重点查处刷单炒信、口碑营销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采用伪造口碑、炮制话题、制造虚假舆论热点、虚构网络就业者收入等方式进行营销的行为。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的行为。虚构收藏量、点击量、关注量、点赞量、阅读量、订阅量、转发量等流量数据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开展。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对于治理网络平台交易市场突出问题和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行动方案,抓实抓细,切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市场监管所要强化线上线下一体融合监管,加强线索通报和执法互助,形成协同监管合力。同时,加强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信息衔接。
(三)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社会效果。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参与作用,加大宣传力度,通过LED显示屏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积极引导电子商务经营者树立网络诚信经营理念,依法依规开展经营。
(四)加强信息报送,保障监管效能。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实际工作做好检查台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于11月20日前将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相关工作图片报送至局反不正当竞争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