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凡辖区内由区政府主导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在施工招标投标完成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一式6份);
2、施工、监理企业中标通知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3、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加盖审图核准(留原件);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5、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附红线图,留复印件);
6、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单位资质证书(留复印件);
7、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图审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留原件);
8、施工、监理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核原件,留复印件)。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
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填写“郑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登记表”,并同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郑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申请登记表(填报一式三份,表格可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质量监督站领取);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一份);
3、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书及合同(核原件,留复印件一份);
4、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名单(附资格证加章复印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留加施工图审查章原件一套);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原件,附红线图);
7、七方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单位、检测单位);
8、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签认的工程形象进度情况文字说明材料并附相应的照片、图片资料;
9、其他的文件资料。(施工、监理单位企业资质加章复印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