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和安排,充分运用好焦裕禄精神这一宝贵财富更好地推动专题教育的扎实开展,在我办营造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的浓厚氛围,决定在我办开展“焦裕禄式好干部”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评选活动。现将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目的
焦裕禄精神是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历史凝结和生动体现。开展“焦裕禄式好干部”和“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评选活动,以“弘扬焦裕禄精神、做焦裕禄式好干部”为主题,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为重点,以发挥焦裕禄精神先进典型群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为目的,是推进全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要载体。要通过典型示范和典型带动,使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受到身边典型和榜样的再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要通过开展评选活动,实现转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激励全办广大党员干部更加自觉地践行宗旨、服务人民,为加快推进以商都历史文化区建设为统揽的全域城镇化各项工作及更好推进房屋征收工作凝聚正能量。
二、评选范围
我办所有党员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标准
“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应是自觉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是“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符合好干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标准和“三严三实”要求,在干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能够出色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在本职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事迹有较大影响。
在此基础上,对照焦裕禄精神,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亲民爱民的公仆情怀。牢记党的宗旨,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能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解决民生问题,为人民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
(二)有探求就里的求实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察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和作风来推动工作、促进发展,工作业绩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有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始终保持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不怕矛盾复杂,不怕任务艰巨,敢于挑起重担,敢于克难攻坚,敢于奋勇争先,在本职岗位上创造出一流业绩。
(四)有廉洁奉公的道德情操。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艰苦朴素、勤政为民、廉洁奉公,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殊化,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五)有担当奉献的责任意识。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忠诚履职,埋头苦干,坚持“高标一流”的工作标准,永葆工作激情。
四、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好中选优,以焦裕禄精神为标杆,严格评选标准、条件和程序,真正把那些事迹突出的好党员好干部评选出来,确保评选工作质量。(2)坚持面向基层,注重表彰那些在基层岗位上无私奉献,作出突出贡献的好党员好干部。(3)坚持群众公认,把群众认可、群众满意作为评选的重要标准,在评选过程中充分践行党的群众路线。(4)坚持开门评选,全过程阳光透明、公开公示,确保表彰对象受到广泛认同,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五、实施步骤
评选工作计划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30日—8月20日)。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悟焦裕禄精神的实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逐级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25日)。以科室为单位,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开展。
(三)考察公示阶段(8月26日—9月5日)。对推荐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意见,推荐对象名单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研究上报阶段(9月6日—9月15日)。如果我办有推荐名额,按照区委下发的推荐名额,研究上报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此次推荐评选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和组织实施。各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组织本科室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充分做好推荐前的酝酿发现和推荐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确保把优秀的党员干部推荐出来。
(二)严格推荐标准。评选推荐工作要立足基层,着重推选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学得到的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使推荐出的典型可敬、可信、可学。评选出来的好干部必须是党性修养的模范、为民服务的模范、苦干实干的模范、清正廉洁的模范。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审核,确保推荐的人员具有群众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叫得响、立得住。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把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评选活动作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特色载体,利用电子屏幕、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评选活动以及选树、推荐、表彰等各个环节,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