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核准,下列社会组织(见附件)符合要求,准予其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