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金岱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南水北调水源区和干线工程推行河湖长制的通知》豫河办[2021]22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管政[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河长制区级河长调整如下:
一、第一总河长、总河长、副总河长
第一总河长:虎强 区委书记
总 河 长:张艳敏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总 河 长: 陈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二、区级河长
南水北调中线河长:张艳敏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河长:陈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郭兴军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区城市管理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
十七里河、十八里河河长:陈定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熊耳河河长:王凤霞 区政府副区长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潮河河长:区政府二级调研员
责任单位:程雨笋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