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3192/2016-00020
  • 管城回族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 规范性文件
  • 2016-07-15
  • 2016-12-29
关于印发《北下街街道办事处汛期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办〔2016〕57号

 

 

关于印发《北下街街道办事处汛期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各社区、各单位:

根据《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管安委办【2016】35号)文件要求,办事处制定了《北下街街街道办事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现将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北下街街道办事处汛期安全生产活动工作方案

 

汛期气温高,雷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大,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为深入贯彻落实《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管安委办【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保证我辖区汛期生产经营安全,街道办事处决定6、7、8、三个月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管安委办【2016】35号)文件精神要求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夯实基础,努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保持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活动的开展。经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北下街街道办事处“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马  勇 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马永超    办事处武装部部长

孙建锋    办事处安全办主任

成  员:刘士彬    吴亮军    陈霁辉     

王延峰    陈  思    麻  杰

曹振国     李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孙建锋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具体目标:

(一)活动期间,全辖区不发生重大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不发生死亡事故。

(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率达到100%。

(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达到计划要求,街道办事处安全管理达标工作进一步深化。

四、活动步骤

本次活动从2016年7月15日起到2015年8月31日止。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组织动员阶段(7月15日至7月28日)。主要是做好排查摸底、制定方案和宣传动员等工作。

第二阶段  全面实施阶段(7月28日至8月10日)。各单位按照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工作,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第三阶段  总结表彰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街道安全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归纳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

五、工作重点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夏季汛期“防雷电、防倒塌、防汛、防暑降温”四防安全生产工作和防风暴潮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抓好事故隐患整改。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重点行业的事故防范。本着“科学防范、预防为主”的原则,针对夏季汛期气温高、雷雨、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多的情况,结合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以防雷、防汛、防潮、防高温、防倒塌和防风暴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周密部署,认真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进一步加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旅游、学校、建筑施工、水利、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因暴雨、洪水、滑坡、坍塌、泥石流等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辖区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日常安全知识,提高全体职工和广大群众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抓好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好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和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管安委办【2016】36号)文件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活动期间,各有关单位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大检查,重点检查: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2、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3、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设项目是否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4.安全生产投入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5.是否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否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7.是否依法进行安全评价。8.是否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9.对重大危险源是否采取监控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向主管部门写出自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落实专人,明确时限,迅速整改。

   (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一是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主动研究制定本单位管理的安全生产政策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并纳入安全管理范围,不留监管死角和空挡。

二是建立健全“查隐患、抓整改”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充分发挥企业、群众、社会舆论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防范体系。

(五)加强危险源监控,认真整改事故隐患。

一是加大对现有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

二是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要继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都要确定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安排专人跟踪整治。

三是加强重大隐患和重点企业(部位)的动态监控。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台帐,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和有章不循、管理混乱,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停产、停业整改期间,要派驻安全督查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同时,各单位要根据汛期安全生产的特点和实际,确定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单位(部位),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控,确保不发生问题。

(六)开展以汛期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检查。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权限,对辖区企业和行业开展专项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以“防雷、防汛、防潮、防高温、防倒塌和防风暴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措施的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监控情况、重大隐患的排查整改情况,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活动”是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一定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密切配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各单位要分口把关,切实履行好各自安全监管职责,搞好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要认真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消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建设施工、房屋拆迁安全、特种设备、防雷电安全、防风暴潮及城市燃气、供水、等重点行业、加大工作力度,保证汛期各项防范措施和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  严格值班制度,信息上报及时。“汛期安全生产活动”期间,我办安排24小时领导带班及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要求各社区、各单位同样也要做到;并实行“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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