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5704589/2017-00115
  • 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决算
  • 2017-09-10
  • 2017-09-10
2016年管城区环保局决算公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根据《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财政局关于推进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管财库〔2017〕38号)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进行公开,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解释说明。

    一、主要职能

    区环保局属行政单位,为区政府办公部门,主要履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预案并组织实施。

3、参与制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审核全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监督实施全市环境功能区划中涉及我区的有关项目。

4、负责全区环保执法监察、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及环保信访工作。

5、负责全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区大气、水气、噪声、光、恶臭污染防治;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引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工作;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承担落实承担落实市人民政府下环境保护责任目标;承担全区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

    7、指导、协调、监督全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以及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辖区自然保护区、湿地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8、负责全区管理权限内的核与辐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监督实施全区辐射、放射性废弃物、固体废物和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对全区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射线装置等的开发、生产、销售、储存、使用以及放射源退役后的安全和防护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9、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类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推广企业清洁生产;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10、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审批基本建设项目、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1、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内设结构:

    内设局办公室、宣教信息科、信访法制科、建设和生态管理科、污染控制防治科、环境监察科6个科室。下设2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区环境监察大队、区环境保护监测所。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会计核算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为2173.55万元,2016年决算公开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2173.55万元,未超出本年预算数。

    四、决算内容:

     1、收入来源

        环境保护局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收入。

     2、关于部门决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2016年批复环保局部门总收入2173.5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为2173.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6.41万元(包括公用支出385.99万元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90.42万元);项目支出1497.14万元。基本支出包括在职人员工资、一般公用经费及“三公”经费等,项目支出包括业务工作专项经费。

  2016年决算与2015年相比增加1432.62万元,增加原因,大气项目专项费用2016年为1497.14万元,2015年为259.72万元,增加1237.42万元。行政运行经费2016年为477.12万元,2015年为351.38万元,增加为125.74万元,人员经费2016年比2015年增加69.46万元。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我局运行经费总支出62.57万元,比2015年减少24.93万元,下降率约40%,减少原因,我局2016年节流开支,拒绝浪费,在办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项目均有下降。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同比上年无变化。

   六、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采购支出总额:74.9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为74.988万元。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总占有额:74.988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部门共有车辆3台: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台。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

                         201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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