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成立于2012年8月,是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领导的,作为潮湖片区开发管理的政府派出机构。规格为正科级。2014年11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决定将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湖管理委员会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
一、主要职责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制定辖区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潮河生态水系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潮河生态水系的运行管理、治旱抗旱。
(三)审批辖区内各项基建计划、负责辖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其他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四)负责辖区优惠政策落实、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和经济协作。
(五)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决策协调,审核投资项目,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备案上报。
(六)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的征用、开发和管理。
(七)负责辖区管委会干部考核、晋升、调整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辖区管理事权的划分、运营机制等重大问题决策,承担相关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
(九)建立并管理投融资、土地收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人才等要素平台。
(十)优化入驻企业经营发展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公文处理、公章管理、档案管理、文印、后勤服务、协调工作;负责管委会的纪律监察、工作督查、党建、绩效考核、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管委会文秘、信息、文电工作、政策法规调查研究、法律咨询、新闻宣传、舆情控制等工作;负责上级领导、客商、宾客来访接待工作。协调人大、政协、区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区大督查办、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接待办等部门。
(二)财务部。负责管委会人事编制、辖区财政税收、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配合支持税务机关监督企业依法纳税,加强宣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力度,做好协税护税的各项具体工作。协调编办、人社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政府采购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审计局等部门。
(三)用地规划部。负责辖区征迁、供地、违法建设查处工作;负责辖区规划编制和合村并城改造工作;负责辖区内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协调乡(镇)、国土局、执法局、市区项目周例会、联审联批会、规划局、建设交通局、环保局、合村办、质监站等相关部门。
(四)水务部。编制潮河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潮河生态水系的运行管理、治旱抗旱等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审核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处理区域内的重大水事纠纷。协调农委、南水北调办公室。
(五)综合部。负责辖区招商引资、项目遴选、考核工作;负责辖区市政、绿化、道路管网管理、防汛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食品安全、社会综合等工作。协调发改局、商务局、财政局、工信局、执法局、爱卫办、交警四大队、安监局、食安办、质量技术监督局、区消防大队、群工部、信访局等部门。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已批准《2016年全省及省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我部门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本单位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313.33万元,本年收入346.43万元,上年收入869.5万元,减少523.07万元,下降150.98℅,主要原因本单位部分项目支出达不到支付条件,则部分项目支出未完全支付,导致本年总收入减少;本年支出646.40万元,上年支出519.56万元,增加126.84万元,增长24.41℅,原因为人员工资标准增长,社保基金基数上调,导致单位负担加重;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36万元。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的说明,本单位2016年三公经费0.3万元,上年三公经费共0.335万元,减少0.0350万元,下降11.67℅,其中公务接待0.335万元,同比下降11.67%,全年我单位公务接待活动人数为67人,接待10批人次,我单位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缩减不必要的招待业务,接待费用也相应降低。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及公车运行费用为0万元。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说明,本单位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为114.02万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为84.05万元,增加29.97万元,增长35.66℅,主要原因为四环指挥部人员增加,餐厅费用增加,保安服务项目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的说明,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四环指挥部人员增加,购置了空调、电脑、打印机等相关设备。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的说明,本单位2016年期末固定资产103万元,其中车辆0辆,50万元以下专用设备7.3万元,其他固定资产95.7万元办公用品,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
六、关于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Z0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Z0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2016年收入决算表
Z0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2016年支出决算表
Z01-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Z07、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Z08-1、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GK07、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Z09、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潮湖管理委员会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