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34/2017-00219
  • 管城区物资局
  • 决算,部门决算,2016,物资局
  • 2017-09-05
  • 2017-09-05
管城区物资局2016年部门决算分析说明

单位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目前工作职责范围包括:一、管理区级国有资产、土地的保值增值工作。二、管理下属单位企业职工、退休职工的养老统筹的代收代缴、退休人员手续的办理、社会维稳维控信访及生、老、病、丧等工作。三、管理我局在职干部职工、行政退休干部职工的生活保障、正常考核、工资上报、定岗升级等工作。四、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局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机构情况:我局系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正科级单位,行政事业编制。

(3)人员情况:我局现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干部职工10人(干部4人,工勤6人)。

一、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经区财政局审核,区政府通过,区人大批准,文件下达额度60万元。

(1)基本支出10.8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万元。

(2)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其他支出49.2万元。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单位实际支出70.73万元。

(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行政退休5.83万元。

(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71万元。

(3)行政运行—其他支出64.19万元。

(三)收入支出与预算对比分析

2016年部门预算计划60万元,实际支出70.73万元,比年初预算超支10.73万元。

分析对比主要原因:(1)由于我单位自筹人员多,划拨到单位的资金都用在人员工资的发放,社会保障金的缴纳和正常的行政办公费支出上,2016年在职、退休工资、奖金政策性增加,加大了资金的支出。超预算资金都用于职工的工资、奖金部分。

(2)2016年部门预算60万元,比2015年部门预算54.9万元增加5.1万元,比2015年增长9.2%,

(3)2016年部门决算70.73万元,比2015年部门决算70.01万元增加0.72万元,比2015年增长1%,基本上持平。

二、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

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和公务接待费。

1、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也没有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2、2016年与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相对比,都是零支出,因公出国、公务接待也都是零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19万元,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23万元多支0.96万元,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增长1%,基本上持平。

(四)政府采购

2016年单位没有发生政府采购支出。与2015年相比较零增长。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单位没有发生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与2015年相比较零增长。

按照管城区财政局关于推进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高度重视,按时完成预算公开,并保证公开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六、 关于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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