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评审中心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和监督工作。
1、制定政府投资评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为;
2、参与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依法承办投资项目评审业务,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单位出具评审报告,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管理并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复核机制,对评审报告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对实施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沟通并向项目分管领导汇报;
4、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5、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评审中心隶属区政府,为事业全供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及复核科。在职人员26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一般人员22人。
单位人员数量相比去年没有增减变化。
三、年度部门决算执行及与上年度对比情况
1、收入和支出总额及与上年度对比情况:2016年评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242.12万元,基本支出242.1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2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206.27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42万元;事业单位医疗7.1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5.05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8.00万元;住房公积金12.23万元。收支总额与上年同比增长2.9%,增长原因是2016年所需经费项目有所调整,工资有所变动。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2016年为42.17万元,与上年相比有所减少,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的原则,对办公经费有所控制。
3、国有资产情况:2016年无占用国有资产,所以同上年相比没有增减变化。
4、政府采购情况:2016年没有增加新的采购项目,同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5、关于预算绩效说明
2016年我区未开展预算绩效。
6、三公经费名词解释: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度,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为0,相比去年没有增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