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85/2017-00020
  • 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决算
  • 2017-09-01
  • 2017-09-01
管城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2016年度决算公开

     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服务管理中心是管城回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独立核算二级机构,承担着劳动用工就业等方面的工作。

     一、主要职能:

     管城回族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并实施辖区内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用工登记、求职登记、失业登记、信息发布和咨询服务等工作,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组织开发辖区就业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开展“零就业家庭”等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工作。指导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相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承办辖区内劳动保障方面的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劳动保障综合统计工作,做好上级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各项调查工作。管理辖区内的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完成上级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6年决算收入支出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情况情况分析

     我中心为全供事业单位,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2016年决算共支出24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45万元。2016年预算批复24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5万元。决算较上年增加19.39万元,同比增加7.8%,增加原因为工资社保增加。

     2、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和公车改革的相关规定,2016三公经费支出0元,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无变化。在今后工作中,完善“三公经费”管理规定,严格限定费用列支范围、标准,规范报销程序和手续,从制度上强化管控

     3.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我中心运行经费支出10.04万元,比2015年减少20.61万元,减少67%。减少部分主要为车辆补贴减少19.47万元。

     4.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我局政府采购总额1.19万元。其中办公椅10把,共计0.63万元,会议桌1件,共计0.5万元,文件柜1组,共计0.06万元

     5.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我中心共增购办公设备一批,共计金额1.19万元。2016年末我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中心此项不涉及。

     7.关于名字解释

     (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工资福利支出即单位职工全年的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保险等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是单位的正常公务支出,包括单位办公费、电话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住房公积金、车辆补贴等费用。其他资本性支出是单位购买的办公用品。


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1、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2、部门收入决算表  


3、部门支出决算表  


4、部门支出决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  


8、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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