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原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房产管理局,2010年3月,根据区委、区政府《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精神,管城回族区房产管理局更名为管城回族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区政府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政府工作部门。
二、主要职责
承担着辖区的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初审和监督管理、旧城(棚户区)改造、公房管理、物业行业管理、房产租赁管理等多项政府职能工作,业务上受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帮助和指导。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2015年度收入总额为2803.1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情况:
1、2015年单位实际支出合计1996.99万元。
2、2015年单位人员经费支出175.88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821.11万元。
3、2015年单位没有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1)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区政府的有关规定,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修费和公务接待费。
(2)本单位2015年没有发生出国费用和车辆购置维修费用。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806.19万元。
本单位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