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134/2016-00172
  • 区编办
  • 部门决算
  • 2016-09-30
  • 2016-09-30
管城回族区编办2015年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管城回族区委、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管发〔2010〕6号),设置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区委、区政府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工作部门,列区委机构序列。现将我单位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主要职责

(一)、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

(二)、研究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三)、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各有关单位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和协调各有关单位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五)、协调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区委、区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区级党政部门与乡(镇)办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审核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和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乡(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机构更名、股级机构审批、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审核区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八)、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并协调区直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区直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

(九)、拟定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配合制约机制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十)、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

(十一)、监督检查各有关单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各有关单位三定规定运行情况的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设2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协助办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参与组织协调有关政策、法规的拟定;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

(二)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负责全区机构编制和事业单位登记工作,对口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处(室)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包括行政机构编制管理、事业机构编制管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

三、人员编制

行政人员3人,事业人员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四、本年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2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0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34万元;

合计:204.26万元。

五、本年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2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69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0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8.34万元;

合计:204.26万元。

六、“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共支出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14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0万元,较2014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用0.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6次,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50人。因2015年我单位接受上级部门工作检查,故公务接待费较2014年有所增加。

 

管城回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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