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中心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管理和监督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制定政府投资评审管理规章制度、业务规范和操作流程,规范政府投资评审行为;
2、参与全区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及初步设计的审批工作;依法承办投资项目评审业务,在规定时间内向项目单位出具评审报告,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管理并监督社会中介机构和外聘专业技术人员评审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复核机制,对评审报告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3、对实施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与项目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沟通并向项目分管领导汇报;
4、建立严格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和记录项目评审情况,做好各类资料的存档和保管工作;
5、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评审中心隶属区政府,为事业全供单位,内设办公室、业务一科、业务二科及复核科。在职人员26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3人,一般人员22人。
三、决算内容
1、 2015年评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235.08万元,基本支出235.08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6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5万元;
2015年度,我单位无三公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