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文物局成立于2010年3月,是政府工作部门,位于郑州市南顺城街56号。主要职责有监督管理全区文物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出境、宣传等业务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负责开展对外文物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全区文物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案件等。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文物安全科、文物管理科;下设1个二级机构文物稽查大队。
(一)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工资福利支出90.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6.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4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万元。
(二)收入来源说明
2013年,管城区文物局争取民族宗教资金100万元,上级文物保护资金100万元。区财政拨款291.99万元。
(三)支出说明
管城区文物局2013年度共支出49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行政运行支出279.57万元,安全生产监管行政运行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51元,住房保障支出6.91万元。其他支出(项目支出)100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201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