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75249/2019-00009
  •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 部门预算
  • 2019-04-19
  • 2019-04-23
  • 2019-04-19
2019年管城回族区民政局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情况说明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车辆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十、空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

2、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年度检查和执法监察责任。

3、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工作发展规划,贯彻上次政策和推行职业规范,指导全区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活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4、贯彻、落实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做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抚恤、评残、革命烈士的审核报批工作。

5、组织和指导全区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协调处理军地、军民关系;督促检查双拥政策、法规的落实;争创“双拥模范区”。

6、负责全区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的接收工作;负责全区优抚对象的接收及待遇落实;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有关政治、生活待遇。

7、贯彻上级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全区灾情。

8、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贯彻上次政策和标准;贯彻上级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政策;执行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企业扶持政策;贯彻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负责社会慈善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捐助和捐赠工作。

9、贯彻上级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政策和地名管理政策法规;负责全区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监督检查全区行政区划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本辖区地名管理工作;推广并监督标准化地名使用;负责承办与接壤的县(市)、区勘定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和纠纷,确保边界稳定。

10、贯彻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及城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全区办理结婚、离婚、复婚登记工作;负责全区婚姻、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儿童收养及登记工作;负责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救助站管理建设工作。

11、拟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贯彻上级政策并组织实施;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和社会老年福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组织拟定社会救助规划,贯彻上级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组织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助、农村五保供养、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和临时救助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13、制订城乡基层群众组织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社区建设中长期规划,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工作并组织社区(村)两委成员参加培训。

14、负责新成立社区预审及报批。指导全区社区分类管理,做好星级社区和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农救双拥科、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社会事务科、党建办。

下属单位:办公室、基层政权科、社区建设科、综合科等 4 个科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民政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48 人,其中: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 48 人,其中行政编制 8 人,事业编制 40 人,退休人员 30人。

二级机构共有编制 16 人,科级以上干部 1 人。其中:事业编制 16 人;在职职工 16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87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75.1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预算 387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3.31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2651.8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0.2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4.4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70.4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23.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8.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0.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83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2651.84万元。

(三)主要项目:

1.优抚 47.72万元。

1)包括退役军人,涉核老兵,无军籍退役士兵以及现役部队军人等春节慰问 。

政策依据:郑拥〔2016〕1 号《郑州市双拥工作指挥部关于建立双拥优抚慰问制度的通知》。

豫政〔2015〕40 号《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分区转批 关于在全省建立走访慰问优抚对象制度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帮扶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2.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专项 5万元。

1)地名普查管理和档案管理、地名地标维护等

3.老年福利专项 480 万元

1)全区高龄津贴发放

政策依据:《关于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4.临时救助支出 12.55 万元

   1)临时救助支出

政策依据:依据郑政(2014)30 号文件《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5.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55.51万元

1)全区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

政策依据:《关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的通知》郑民字[2010]120号文件。

6.流浪乞讨救助支出 15 万元

1)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政策依据:财社【2014】71 号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23万元

   1)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政策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办[2016]66号

8.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40.39万元

政策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文[2017]108号文件

    9.殡葬150万元

   (1)紫荆宫墓群众兑付款

政策支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关于河南紫荆宫墓园有关稳定工作协调会的会议纪要》管政会纪〔2010〕7号

10.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50.48万元

(1)包括两案人员、40%救济、艾滋病、孤儿生活救助等

政策依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的通知  豫民办〔2009〕6号;

郑中法信(2012)568号  关于调整“两案”人员生活救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75.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1928.54万元,减少原因:双拥工作划转为退役军人事务局所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172.93万元,减少原因:省市指标文未下达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875.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70.21万元,占94.71%;医疗卫生支出134.45万元,占3.47%住房保障支出 70.49万元,1.8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23.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4.85万元、津贴补贴308.61万元、奖金120.70万元、绩效工资16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75.9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0.3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2.7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53万元、住房公积金69.35万元。公用经费184.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85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5.91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10.50万元、维修费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1.5万元、工会经费11.07万元、福利费13.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万元、离休费8.11万元、退休费24.99万元、生活补助1.7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运行经费安排184.95万元,办公费55.85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5.91万元、物业管理费6万元、差旅费10.50万元、维修费3万元,培训费15万元、委托业务费11.5万元、工会经费11.07万元、福利费13.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万元、离休费8.11万元、退休费24.99万元、生活补助1.73万元增长26.12万元,因离休费、退休费列入运转经费所致

五、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根据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要求,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反映全部预算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3.5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佳能复印机,单价2.4万元,数量1个,共计2.4万元;

2打印机  单价0.1万元,数量3个,共计0.3万元;

3办公家具,单价0.3万元,数量1个,共计0.3万元;

4.  打印机  单价0.5万元,数量1个,共计0.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预算绩效项目共8个,详见附件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九、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十、空表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5.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6.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8.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9.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10.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11.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12.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13.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14.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15.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16.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18.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9.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21.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22.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2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2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第四部分 附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5-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表

10.政府采购预算表

11.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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