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130/2017-00019
  • 管城回族区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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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25
  • 2017-05-25
管城回族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管城回族区国土资源局2017年

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单位主要职责

我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政规章;根据上级的总体规划,组织修改呈报和落实辖区土地利用规划;负责辖区集体土地管理工作;农地转用许可的受理初审和耕地保护工作;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审批发证工作;组织实施建设用地的征收(征用)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负责城乡土地利用日常监察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土地调查、登记、统计等地籍管理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日常管理和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工作任务。

2、内设机构及人员构成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国土资源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成立于1987年,原名管城回族区土地管理办公室,1988年12月更名为管城回族区土地管理局,2001年更名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国土资源局。组织机构有局党委、纪委、工会、团支部等。现设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法制科、信访科、规划耕保科、地籍科、用地科、土地利用科、不动产登记科,二级机构有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储备中心,下辖城区、南曹、十八里河三个国土资源所。全局共有102人,在岗87人,退休15人,党员51人,在职人员中研究生学历3人,本科学历18人,科级干部20人,副县待遇1人,副县干部1人。

一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关心支持下,我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队伍建设,做好要素保障,服务辖区项目,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我局将继续牢固树立“担当显品质,落实是能力”的理念,大力弘扬“宁肯苦干、不愿苦熬”的精神,坚决秉承“高标一流”的工作标准,全力推进管城全域城镇化的奋斗目标。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051.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51.44万元、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50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05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79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660.6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67万元;国土资源事务支出99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39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4.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01万元;事业发展专项支出660.6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1051.44万元,比上年增加714.86万元,增加原因:自2017年起,因工作需要我局账户全部纳入财政统一管理,我局全供及自筹人员工资增加,故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增加50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214.8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9.26万元。其中:办公费8万元,培训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3.3万元,福利费5.2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其他支出5.6万元。

六、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目录: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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